减税降费是当前我国稳企业、保就业,促进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和发展的重要举措。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减税降费将有哪些新的考虑和举措?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内容,国家将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对冲部分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
2021年,我国减税降费改革将呈现四大特点:
一是制度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将继续实施。近年来出台的深化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制度性的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实施,政策叠加效应持续释放,群众和企业的减负效应将越来越明显。
二是阶段性的减税降费政策适时退出。对2020年出台的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在研究论证的基础上,部分适当延长执行期限,部分到期后停止执行,不搞“急刹车”。
三是小微企业的税费优惠突出强化。在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减免力度,巩固和拓展政策成效,提高小微企业的活力和发展后劲。
四是坚决制止“三乱”行为。加大对各类违规涉企收费的整治力度,严控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让市场主体安心经营,轻装前进。
笔者搜集和研究过相关报道与政策,认为新一轮优化和落实减税政策的新举措,必将对广大中小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企业的减压纾困、恢复元气和增强活力发挥重要作用。
比如以下政策,简单明了,普适性和操作性都比较强:
1.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2.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3.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4.对于先进制造业,企业的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会按月全额退还给企业。
5.允许所有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继续推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此点非税却涉税)。
限于篇幅,这里只列举了其中的一小部分。
在备受关注、刚刚审议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中,有更多的涉税政策与内容,可以多去关注。
这些政策规划与安排,都说明我国正站在一个新的起点推进税制改革和减税降费。
本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释放出的包括制造业加计扣除等在内的一揽子减税利好,相关扶持政策其实是全面、系统和多元的。
我国当前主要有3大类5项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其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作为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基式优惠方式,其普惠性和实用性较强,能比较好地起到激励企业研发的目的。
这次单独针对制造企业由75%提高到100%,说明国家加大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力度,支持科技创新,支持实体企业。
对企业来说,节约下来的资金大方向还是持续用于科技研发和产品生产方面的投入,将进一步促进企业自主核心技术的研究发展。
又比如,国家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受疫情冲击最直接且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大量的小微企业将无需或少缴纳所得税,可以将更多的经营利润投入生产再发展和研发费用。
这对于我国进一步巩固经济基本盘,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总之,本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表明,2021年我国能够继续保持财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政府也必然以鼓励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高质量发展,激励市场主体加大研发强度。
对广大中小企业来说,随着国家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的进一步落实,以及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持续深入推行,应该会有一个更加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
也因此,企业老板需要更好地调整姿态、进入状态:
一是认清当前形势,在变局中找到合适定位,更具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把握征管动态,结合实际用好税收政策,充分享受新政策红利;
三是心怀敬畏之心,坚定走财税合规之路,将收益与风险同等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