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旨在提升税收服务与管理效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规定》共14条,进一步规范了互联网平台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涉税信息,笔者现将主要内容梳理介绍如下。
一是明确报送义务、内容和时限要求。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于季度终了的次月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以及上季度的收入信息。
二是明确免予报送的情形。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互联网平台企业,不需要报送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者不需要纳税的从业人员的收入信息,以及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在《规定》施行前的涉税信息。
三是减轻报送负担。在扣缴申报、代办申报时已经填报的涉税信息以及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能够获取的涉税信息,互联网平台企业不需要再重复报送。另外,税务机关应当提供安全可靠的涉税信息报送渠道、便捷的接口服务和政策解读咨询等。
四是明确涉税信息的保密义务。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规范保存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税务机关应当对获取的涉税信息依法保密,建立涉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规定》兼顾民生服务与报送便利性。《规定》特别强调,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人员的收入信息不需要报送,最大限度兼顾了民生服务的实际和平台报送便利性的需要。同时,也明确了涉税信息报送工作由互联网平台企业直接完成,无需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另行填报相关涉税信息,对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来说基本是“无感”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规定》的出台实施将促进政府部门对平台内不当经营行为的及时监管,有利于推动市场竞争进一步回归到以产品质量、服务创新、技术研发为核心的良性轨道,以资源的合理流动与高效配置,促进平台经济长远健康发展,进而推动整个实体与线上经济生态的协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