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着重强调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在即将迈入“十五五”这一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进一步推动税收优惠政策规范化,对于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提升宏观政策效能均具有重要作用,笔者就此进行简要介绍。
持续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当前的税收优惠政策仍存在数量过多、不成体系等问题,这不仅加重财政压力,影响财政可持续性,也不利于税收优惠政策自身效能的发挥。因此,《建议》着重强调推动税收优惠政策规范化,加快完善税收政策体系,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以及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
推动税收优惠政策法治化。这是规范税收优惠的基础,一是及时清理临时性、应急性的优惠政策,并将可行的长期政策上升为法律或行政法规,以提升税收政策稳定性。二是审慎出台税收优惠政策,避免高频调整政策,更好地稳定市场预期。三是严格规范税收优惠的行政授权,避免因政策随意制定或变更,扭曲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甚至导致税基侵蚀与税收流失。四是明晰税收优惠的具体表述,包括核心概念、适用范围、实施细则等,降低征纳双方成本。
完善税式支出制度。科学的税式支出制度既是量化财政支出规模的重要工具,也是加强政策监督管理的重要保障。一方面,通过科学测算税式支出规模并将其纳入预算管理,以及时追踪政策实施效果,进而更好地控制财政支出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建立税式支出信息披露制度,公开披露税收支出相关信息,广泛接受社会各方监督,既能够优化税收政策资源配置,也能够防止税收收入流失,保障国家税收利益。
持续深化税制改革。在未来增值税税率进一步简并的改革方向下,一些“补丁式”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逐步退出,以进一步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更好地发挥增值税中性作用。
整合优化重复性税收优惠。一些重复性、叠加性税收优惠政策不仅会增加征纳双方行政成本,还会降低政策实施精准性,进而削弱税收政策效能。整合优化重复性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可按政策目标或受益主体进行分类整合,清理重复性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优化不同税种的功能分工,如更加注重发挥所得税政策的经济调控功能等。
